清朝州大还是府大
清朝州和府属于同一个级别,彼此间地位相等,互不隶属。
“州”一般分为“直隶州”和“散州”两种,“直隶州”是直接归省来管辖,和“府”是平行的等级,并且互不隶属;而“散州”则属于“府”,和“县”是一个级别。直隶州相对散州来讲,行政区的级别更高,并且所管辖的面积也比较大。
“府”则属于“道”以下的行政区,它的最高长官就是我们常说的“知府”,在官阶上属于四品官阶,“府”在整个清朝行政区的管辖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不仅要执行上面的决议,而且还要处理管辖区的各项事务。
清朝将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推向了最高峰。
清朝时期州大还是府大
清朝府和州是同一个级别,彼此间地位相等,互不隶属。州用作中国古代的地理区域划分单位,后来演变成一种民族自治行政区划。府,由文书可引申为官署、政府;储藏有聚集的意思,从这个意义引申,其它一些有聚集意义的处所也称为“府”。
清朝府和州是同一个级别,彼此间地位相等,互不隶属。州用作中国古代的地理区域划分单位,后来演变成一种民族自治行政区划。府,由文书可引申为官署、政府;储藏有聚集的意思,从这个意义引申,其它一些有聚集意义的处所也称为“府”。
清朝州大还是府大
清朝为例:府和直隶州是同一个级别,彼此间地位相等,互不隶属。
直隶州官员配置通常要比府的配置低一小点,但也有高配的现象。比如山东的济宁州和临清州那就牛x的很了,能颠覆通常认知。散州等同于县但实际地位高于县,要接受府的督导。
清朝行政区划
清朝幅员辽阔,清朝在1761年统一中原后,划前朝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为十八个行省,省下设道、府(州)、县;1820年达到领土极盛,在东北、外蒙、新疆则设立五个将军辖区,实行因俗而治;又设立驻藏大臣、西宁办事大臣等负责管辖辽阔的藏区。
在云贵地区则推行土司制度,并在雍正年间完成改土归流。晚清则在台湾和新疆正式建省,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朝境内共分为二十二省及特殊政区。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分为几级
在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分体系当中州的等级是要比府的等级更加高的,而且州的行政管理面积更大一些,府的行政管理面积更小一些。并且,州是府的上级行政机构。
其实每一个朝代这两个行政区域之间的划分都是有一些区别的。最开始的时候,这样的行政区划分是源于秦朝的。并且这两个行政区都是用来民事处理和军事管理的。
在秦朝的时候,区域的划分其实是最简单的。分为三级,第一级就是中央代表皇权,第二等级就是郡,那么第三等级就代表着县。
然后时间推移到了西汉,西汉的刘邦刚刚建国的时候,也是沿用了秦朝的一个行政区域制度,只不过在这个制度的基础上,加上了第四个等级,这第四个等级就是诸侯国。
时间慢慢来到唐朝,到了唐朝的时候,州和府这两个行政区域才慢慢的开始流行起来。当时唐朝最大的一个行政机构是道,它是可以管理所有的事物的,随后再道的下一级又设立了州,在州的下一级又设立了府。
然后是然后到了宋朝,宋朝的时候对道这一行政制度进行了削弱,在宋朝的时候道这一个机构已经没有拥有很大的权利了,反而是州和府这两个机构的权力越来越大,管辖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并且还为州和府这两个机构设立了很多特别的官职。
到了元朝的时候,元朝的行政制度是特别的混乱的,所以统治者为了稳固这一局面特地建立了行省制度。并且后来的清朝也一直沿用了这种制度。
清朝知府和知州究竟有何区别
提到知府和知州,相信大家在很多古装电视剧中就已经接触过这两个词。虽然这两个词听起来很像,都是我国古代的官职名,但是其实它们是有一定区别的。
知府
先来说说知府,知府又叫太守、府尊,又或者黄堂,是个地方官名。知府虽然不像在京城做官的人那么位高权重,但是在他自己的地盘上他的级别是最高的,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市的市长一样,权力还是挺大的。
知府这个官职是从唐朝时期开始流传开来的,但直到宋朝的时候,这个官职的重要性才渐渐显露出来。《水浒传》里面就有一段这样的记载:“知府派人去取了供词,发了公文,又带了仵作等人来检验尸体,等到明天的时候再来汇报。”从这一段不妨可以看出宋朝的知府还具有掌管破案侦缉的权力的。
清朝时期,省级和县级之间设置的行政机构就是知府,在那时,知府已经成为一个正式的官职了。除了在中央的府长官被称为府尹外,其他各个地方的府长官都可以称作为“知府”,清朝的一位诗人龚自珍就曾担任过这个官职。
清朝的知府掌管一方事宜,无论是发布皇帝政策还是管理一方百姓都得知府一个人做。不过为了减去知府的一些负担,在知府下面还设有同知(相当于副市长)、通判等官员,他们都是归知府管理,主要的职责就是管理江海防务、水利交通、督捕等事务。清朝的知府是个四品官职,每年可以拿105两的银子,相当于现在4万多块钱,这么算下来一个月能赚4千多,也挺符合现在公务员一个月的工资的。
知州知州这个官职最早出现在宋朝时期,当初提出要设立这个官职的是宋太祖赵匡胤,那么知州设立的初衷就是宋太祖想削弱节度使的权力,不想再重蹈一次唐代武人割据的覆辙。众所周知,宋朝一向喜欢“重文轻武”,所以知州这个官职通常都是由文官担任的,因此当时的知州品级都是很高的,一般在二品以上。元朝的时候,知州的设立也和宋朝大为相同,基本没有什么改变。
但是到了清朝时期,知州这个官职就很固定的了。在《日知录》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宋叶适言,五代之患,专在藩镇。太祖思靖天下,以为不削节度,则其祸不息。于是始置通判,以监统刺史,而分其柄,命文臣权知州事,使名若不正,任若不久者,要清其权……唐制,京郡乃称府。至宋,则潜藩之地,皆升为府。宋初,太宗、真宗皆尝为开封府尹。后无继者,乃设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
当时清朝时期的各级行政区规划大部分不变,都是延续着明朝时期,分为省下辖府和直隶州,府下领散州和县。但是清政府又设置了一个新的行政区划单位,就是厅。厅是在新开发的地区设置的区划单位,分为散厅和直隶厅。散厅隶属于府,和散州、县是平级的,而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级,隶属于省。
清朝时期的行政区规划系统基本上都是以省—府—县和省—直隶州—县组成的。在一些偏远地区,也会设置府、州、县。但是在青海、新疆、蒙古地区就会设置盟、旗行政规划单位。这里的盟就相当于府,旗就等于县。当时全国的直隶州有76个,散州有48个,还是挺多的。知州的下面也会设有同知、 判官等官职,他们的职务也和知府差不多,主要是为了帮助知州处理财政、治安、刑法等事务。清朝的知州是五品官,月俸大约是十石,不算太高,但也算中规中矩了。
那么这里就会有人问了, 清朝的知府和知州到底谁的权力大?一般来讲,直隶州的知州和知府有着一样的俸禄,而散州的知州和知县有着同等的待遇。从他们的官阶品级上来看的话,知府的品级最高是从四品,最低是从五品,而知州的品级是从五品。
所以,总的来看,清朝知府明显是比知州的官阶更高,权力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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