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农村包地养殖的不在少数,而这些养殖户为了生计为了保证养殖产品不出问题日夜都住在养殖场上,就是为了保证自己养殖的产品不出问题,因为一年到头的收入就指望着自己的养殖场。
但是近日福建漳州诏安县梅岭镇的一养殖户张先生反映自己养殖的虾塘被自称梅岭镇政府的执法工作人员将自己虾塘里的一万多斤虾强制清空,预计价值在30到35万元。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养殖户张先生表示怀疑是自己与村委的养殖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引起的,他在1986年和1999年向村集体与村民租了两块地用于建养殖虾塘,而目前与集体租用的土地已经到期,而另一个与村民租用土地经营权到2028年才到期。
而在今年3月村里将村内的21口养殖土地进行了公开招标,其中包括了自己与村民租用到2028年到期的土地,并表示自己有土地证明和合同,认为自己承包的土地并不属于村集体,从而引发了自己并未到期虾塘的土地归属问题纠纷。
自己的虾塘就这样被镇政府强制清退且将自己的万斤虾贱卖的执法流程保持质疑的态度,张先生认为就算土地归属有争议也是应该由法院判决而非镇政府强制清退,且没有任何执法通知,仅有告知书也只是村委会下发的一个通知书而并非镇政府下发的执法通知书,所有张先生认为镇政府的执法流程不合理。
张先生找到了镇政府副书记质疑后始终得不到回应,最后政府人员有人员回应自己的执法有些操之过急,不仅将张先生的万斤虾清空,还搬走了其私人物品,对于养殖户质疑将市场价35一斤得一万多斤虾只强制卖了6万余元工作人员表示会请第三方评估如果确实有差价我们将予以弥补。
政府部门的执法应该有执法通知书而不是操之过急强制执法,国家赋予的权利不是用来肆意妄为,就算是有纠纷也应该遵守流程规定,才能让老百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做到公平公正。